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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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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转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为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指定受理机构,现已对7家食品企业报送的15个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进行登记受理,按照《通知》要求,将对企业递交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的电子版在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示,现将需要公示的企业名称附录如下:

1、内蒙古盛量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个。

2、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4个。

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个。

4、内蒙古圣水矿泉水有限公司1个。

5、内蒙古圣水酒业有限公司1个。

6、内蒙古宇航人高技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4个。

7、内蒙古三主粮天然燕麦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个。

公示期限为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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